今天偶然间在电视上重看了一遍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科幻电影《独立日》。电影就那个年代来说拍得是非常不错了。之前从未注意,今天才发现在这部电影中雪茄的影子出现得很频繁,尤其是在威尔史密斯所饰演的飞行员那个空军部队在即将赶赴战场的时候给每个人传递发了一支带有铝管的雪茄,用以凯旋时庆祝的狂欢。在众多享用雪茄的含义中,这无疑又给了它一些悲壮的光辉与寄托的力量、颇有喝掉壮行酒才有可能喝到庆功酒的意味。那么,雪茄成了一种庄严的荣耀、成了一纸沉甸甸的“压命钱”。
雪茄在优雅中有淡淡的醉,在享受中有难言的甜美。所有快节奏的事物与生活会让我们去追寻希求一种“慢”。需要一种可以陪伴思考的东西,可以在男人西装胸袋的方巾精致下,在一次性纸杯中威士忌的酽酽里,把所有的匆忙都抛开并且拒绝一切,热情拥抱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让烈烈的烟雾把自己包围,让包围自己的烟雾封锁自己眼神中的些许安然或一丝惶惑。
然而岁月荏苒。沉淀一切。知交几经零落。为那些凋谢的护花春泥,为那些等待中的湛然新生,我们盘你细数。用夹着雷茄的手。我说我把那此所有体温的距离,所有梦中的默契梦外的交臂、所有理想的解说与无知的救赎都放在了雪茄中,用冬夏永恒的温湿度去醇化他们。告诉所有来自心中的声音。我在所有燃烧的犹如夕阳般美丽的雪茄中,放下一切并且无力拾起,有些过往,欲拾便碎,有些年华,却早已不欲知其为何味。
所以没有英雄的时代,我们的茄中少了些荣耀的庄严,却多了些细腻的品味,倒也不必是彩色的灯光下或长春藤的竹椅旁,也许一席龟裂的皮沙发上或生锈的围廊边,都有这本就漫无目的的时间,都有这源自随遇面安的景色。所以我爱雪茄,是因为他包含了一切我所拥有的情感,我仍在不断的灌注其中,它却从未饱和,只自增加重量,一种只有我自己才可感知到的重量。
男人成年,言谈渐少,就在这不尴不尬的岁月里。我对其倾诉许久,雪茄似用味道的变化回应我;男人有苦,不肯承认,就在这不真不假的自嘲中,我对它汗颜羞惭、雪茄似用不吝的烟气安慰我。读懂了些人生的章句,恰如那露气凝重时便可慨然知秋的惊觉、一生的路丈最方砖,我四下望望,远远相隔着两边。
徐志摩说他朋友如“郁郁的雪茄烟”使他难以忘记,确实把难忘的友人比作雪茄烟很恰当,因为如我,雪茄已是最长情的朋友。余光中也说“吾友,你一走台北就空了”,这种情感也足可使人百年一念,雪茄如影。已注定共行一生。也许不如雪茄般郁烈的令人难忘的朋友,不如一走整座城市就空了的心灵知交,许多历代知名的大茄客们对于雪茄或许并没有我的这些语言,但雪茄早已成为了他们多出来的那支手指,早已如同血肉。也许只需马克吐温的那一句不去无茄之天堂便已全部道尽。
总之,一千个人爱雪茄一千种好,一千种好其实只是一种好,就是内心深处的一种“舍不掉”。无论如何,雪茄真的不仅仅只是承载了一些美洲的泥土与太阳,汗水与季风。雪茄更是我眼中出神时的另一种生长,是我夜晚寂静时需要的一团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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